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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解读

 发布时间:2018-03-05 17:12  www.qqsps.com  来源:县政府信息中心  编辑:张道禄  浏览字体: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  2018年1月23日,孟津县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印发实施,该《意见》是我县未来一段时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为便于社会各届更好地理解、监督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,现对该文件进行解读,以供参考:
  一、文件起草的背景和过程
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,增强政府公信力、执行力,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;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将“四公开”拓展为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和结果的“五公开”。
  2016年2月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;2016年11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实施细则的通知;2016年12月,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2017年12月,洛阳市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中央、省、市均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。据此,我县结合实际,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制定了本《意见》。
  二、《意见》的主要内容
  《意见》提出,到2020年,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,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、政务服务全过程,公开制度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,公众参与度、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,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。《意见》共部署四大项18小项重点任务。
  (一)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,广泛听取公众意见。
  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。推进决策公开,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,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,对提交政府有关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措施、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,牵头部门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。推进执行公开,推进重要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,重点公开工作措施、实施步骤、责任分工、工作进展、取得成效、监督方式等信息。推进管理公开,推行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公开工作,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,推行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,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。
  (二)扩大政务开放参与,让群众少跑腿。
  推进服务公开。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,统一名称标识、进驻部门、办理事项、管理服务标准等。完善政务服务大厅“一个窗口”受理、“一站式”办理、重大项目分级协调督办等便民服务功能。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,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。实现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,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信息发布、咨询、申请、受理、办理、反馈、监察,简化流程,提高效率,提升公共服务能力。
  (三)提升政务公开能力,拓展公众参与渠道。
  各地、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,公开听证座谈、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,对于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,要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,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。同时,还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,完善政民互动栏目功能,挖掘政务微信、微博、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,汇聚民智,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。加强政策解读。按照谁起草、谁解读的原则,坚持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、解读材料同步组织,同步审签,同步部署。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,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。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。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,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,发出权威声音。
  提升政务公开能力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,建立主动公开清单制度,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,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,力争3年内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。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,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、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、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。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、标准化建设,各镇(区)、县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,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,提供政务服务。已有的镇(区)、县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。
  (四)强化保障措施,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。
 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加大分值权重,探索推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的评估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,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、专家学者、社会公众、新闻媒体等作为监督员,监督政务公开工作。强化政务公开奖罚力度,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,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,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、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,对工作落实好的,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;对落实不到位的,予以通报批评;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。各镇(区)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明确1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,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,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,配齐配强工作人员,保障必要人员力量。
  三、解读机构
  县政府信息中心,联系人:李佳,联系电话:67911566。